
你用AI生成的吉卜力風格圖片能公開使用嗎?會不會侵權?本文以台灣法律觀點與美國法院最新案例為基礎,深入分析AI圖像著作權爭議,幫助創作者在合法與風格模仿間找到界線。
一、AI生成圖片會不會觸法?創作者最常忽略的兩件事
AI創作流程通常分為兩個階段——輸入與輸出,而法律風險也正是在這兩個環節悄悄浮現:
- 輸入資料階段(Input):若你將未經授權的新聞、圖片、動畫片段、客戶簡報等作為 AI 的訓練或提示資料,可能已經觸犯台灣《著作權法》第91條(重製、改作、公開傳輸)。
- 輸出結果階段(Output):即使圖片是AI生成的,若與知名作品(如吉卜力風格)在構圖、筆觸、角色設計過度相似,也可能構成侵權或倫理爭議。
二、風格模仿到底算不算抄襲?吉卜力圖像爭議解析
你可能問:「風格不是自由的嗎?」
確實,風格在法律上目前仍被視為「不具體表現」,因此模仿風格本身尚未被明文定義為侵權。
然而,根據美國與台灣的司法實務,如果你的生成結果:
- 高度相似於原始作品的構圖、角色輪廓與色彩配置
- 被認定為「實質近似」(Substantial Similarity)
- 且有商業用途(如印刷商品、廣告)
那麼你就有高度侵權風險。
📌 延伸閱讀:我用AI人工智慧做的圖有著作權嗎?臺灣怎麼規範?
三、國際判例說了什麼?AI沒人參與的作品不算「創作」
2025年3月,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上訴法院裁定:
AI單獨生成的圖片,無法取得著作權保護。
該案主角 Thaler 所使用的 AI 系統「DABUS」,自動創作了一幅名為《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》的藝術作品,卻遭美國著作權局駁回。法院明確表示:
- 著作權的核心是「人類創作」
- 機器創作不享有法律保護
- 許多著作權法條「預設作者為人類」
📌 這個判例也直接影響全球AI創作者的作品登記與商業應用策略。
四、回到台灣:#011案例與吉卜力風潮的法律現實
在台灣,越來越多創作者將家人照片轉成吉卜力風格上傳社群平台,也有企業用這類圖片做為廣告設計,但這些行為其實風險重重:
行為類型 | 法律風險說明 |
個人生成吉卜力風格圖片僅自用 | 風險低,但不宜公開或商業用途 |
在粉專上公開分享生成圖片 | 可能構成「公開傳輸」行為,若素材未授權,屬違法 |
公司用於產品行銷、Banner設計 | 侵權風險高,易成對象被告 |
台灣《著作權法》第91條已明定:侵害重製權、改作權或公開傳輸權,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建議如下:
- 永遠不要使用未授權素材訓練AI
- 不要在商業場域直接公開使用吉卜力風格圖像
- 若要公開,需加註「AI生成」並盡可能加入個人風格轉化
五、平台如何回應?OpenAI 的保護機制與宮崎駿的立場
OpenAI執行長奧特曼曾將個人頭貼換為AI生成的吉卜力風格圖像,引發網路熱潮。但宮崎駿早在2016年即公開批評:「這是對生命的羞辱」,對AI創作極度反感。
在壓力之下,OpenAI已:
- 為GPT-4o模型加入風格保護機制
- 禁止生成「現代藝術家」風格
- 允許「靈感啟發」形式的粉絲創作,但非模仿既有角色
📌 延伸閱讀:
六、結語:風格不是你的,風險卻可能是
AI創作不是洪水猛獸,但每一次輸入與生成,都可能是一種著作權行為。你是否真的理解自己是否有「使用該素材」的合法性?是否有「將生成結果」商用的依據?
⛔ AI讓創作變快,也讓風險變大。⛔
🆅 建議所有創作者記得以下五件事:
- 保留prompt與生成歷程作為證明
- 避免商業用途下使用明確風格生成圖
- 永遠標註 AI 協助比例
- 不要模仿角色、IP,風格也應融合個人元素
- 商用前諮詢專業法律意見
📌 延伸閱讀推薦
圖片ALT範例建議:
alt=”用Midjourney製作的動畫風格模擬圖,背景參考日本動畫”
alt=”由GPT-4o生成的吉卜力風格插圖,模擬角色但無明確抄襲”
alt=”AI風格圖像生成後的社群分享畫面示意”